2012-11-30

那一天、那句話

許多認識我的人都知道,我的公關生涯是因「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」,也就是現在叫做 TAITRA所負責執行的台灣精品專案而開啟的。多年 (大概有十幾近二十年了吧) 下來,到目前為止他還是我的客戶,所以說,無論是客戶端還是代理商,我算是服務這個案子最久的人了。
 
今年是個很奇怪的一年。從年初經濟部國貿局,因民與官爭之標案騷動原因,使得此一專案經歷廢標,賦予新任務包括近年來最夯的數位行銷與溝通工作,重啟比稿,使得整個案子延宕到今年六月才塵埃落定。
 
而我也在重啟比稿階段,成為外貿協會有關數位行銷與溝通的智囊顧問。當然,除了幫助這個平時不常接觸數位行銷與溝通工作的客戶外,這也是我希望能直接承接此案的目的。所以不論是第一次開會簡介數位行銷與溝通,直接回覆長官提問所提出的方案,也就是 idea,到最後請同事準備的書面企劃。然而,最終外貿協會還是選擇了另一家對手。原因是:
 
1.      我不像另一家對手,是結結實實的 digital agency,而且帶了一個 team 去開會。我服務太多年了,實在無法把我認知為也是數位行銷與溝通專家。
2.      另一家對手答應會做許多原先不在工作要求範圍中的內容。我沒有,我想的是如何在滿足要求下有成果 (我知道也認為,這個案子是需要足夠專業成果的),也能賺到 decent fee 的企劃案。
 
現在,我知道 TAITRA 今年的數位溝通計畫,若干主要工作項目完全採用了我的 idea,卻沒有交給我們公司做。這也使得我今年在這個客戶上,不但無法帶來正面營收,而且得到了一個賠錢的負面結果。
 
而我也將為了這個負面結果付出代價。當初我因為 TAITRA 而踏進公關產業、踏進這個公司,現在我也因 TAITRA 而失去我的職務。我仍記得當初第一天報到時,當時的總顧問 David Lightle 對我說的話,這個工作是為了台灣而做,將台灣產業與品牌推廣出去,你應該要覺得驕傲。我想,我永遠都不會忘記那一天那句話。


 

1 Comments:

At 6:05 AM, 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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