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-09-20

You Give Love a Bad Name

我的公關際遇非常特殊,因為我的公關生涯肇始於國外公關,所以其實當我在經歷將近六年國際公關工作後,轉接觸國內公關市場時,連一位國內媒體記者都不認識,甚至如何找到主線記者對我來講都是職場初次挑戰。

知道我要講甚麼了吧?

只有不成熟的客戶才會把你的媒體關係放在首位,而且認定它是個媒體曝光的保證。(當然,凡事皆有例外,不過僅止於某些特定產業或 scenarios)

不是!今天不想抱怨客戶。以上是楔子而已。

今 天應舊同事請託,對15位國外媒體參訪團成員(包括 San Jose Mercury News, Business Week, Les Echos, Handelsblatt, Wirtschafts Woche, The Times, Elsevier 等)做簡報,介紹這個已經執行超過10年的國際公關計畫。我有幸在這個國際公關專案開始的第二年,即加入公關團隊,也開始了我的公關生涯。

所 以我對公關的認知以及日後作為,有一定的背景因素與 “歷史包袱”,大概這就是為什麼我會不計後果,氣得在月前 “婉拒” 兩個客戶。理由非常簡單,卻也極難做到(像 Bon Jovi 一樣): I don’t want to “give PR a bad name."

最近收到一位八年前認識的倫敦金融時報(Financial Times)記者的 email,要我建議及安排,if possible,他九月底亞洲採訪行程台灣站的採訪對象。

因此,我知道我並未將台灣的公關產業污名化。Simply because there is a foundation needed more care about in a long run called PROFESSION.

2 Comments:

At 1:08 PM, 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台灣精品 PR不僅是好的國際PR 也是對內的好PR

從那時候開始,我也才開始知道原來台灣的東西 連外國的CEO都這麼讚賞

後來還影響了我在倫敦就學的時候,覺得那是一個可以寫的作業題目

You really gave PR a good name

 
At 3:00 PM, Blogger Unknown said...

Thanks Daniel, I tried and still ... Keep Walking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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